挪用公款罪是指以公职人员的身份,占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等组织的公共财物,并将其转移或使用于个人或他人的行为,该行为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该罪行被视为犯罪。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期可长可短,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异。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最低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因此,挪用公款罪判6年徒刑是可能的。
在判决挪用公款罪的案件中,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挪用金额的大小、挪用公款的方式、挪用的目的以及挪用期间的时间长短等情况。一般来说,挪用金额越大、挪用方式越隐蔽、挪用目的越不良、挪用时间越长等情况,刑期就会越重。
此外,挪用公款罪涉及到国家财产、社会利益,对于犯罪者的人格品质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因此,如果犯罪者能够认罪悔过、积极赔偿所挪用的公款、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其他同类犯罪等,都可以对其减轻量刑或者宽大处理。
总之,挪用公款罪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于公共财物的管理、监督力度,以预防挪用公款罪等类似的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