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分割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居住和生产的土地,具有被农民继承、出租、出售等权利,同时也需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无法证明自己对该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也无法合法继承、出租或出售。因此,在宅基地分割过程中,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也需要公证。
公证是指公证员依照法律规定,对证据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力等进行认证的行为。宅基地分割需要公证的原因是,公证是对文件或事实最严格的证明方式。它可以确保宅基地分割的过程合法、公正、公平,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同时,公证可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确保分割后每个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维护和保护。
此外,公证也是法律规定的必备程序之一。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因土地出让、转让等事项需要公证的,必须办理公证手续。而宅基地分割实质上就是涉及到农村土地的出让、转让等事项,所以宅基地分割也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分割需要公证。这既有法律规定的依据,也是对交易双方的最佳保障措施。因此,宅基地分割过程中,建议注意以上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办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