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更改离婚协议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具体的流程如下:
1. 双方自愿调解:首先,夫妻双方应以自愿为前提。如果有需要修改的协议,可以协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2. 编写更改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要重新编写更改协议。协议要注明修改的内容,签字、日期等。
3. 提交材料:准备好更改协议、离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如果原协议未办结离婚,需一并提交离婚申请书。
4. 审核: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核对双方身份、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工作人员会提出修改意见。
5. 领取新证:如果审核通过,相应的更改应在离婚证上确认并加盖印章。夫妻双方可以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离婚证。
总之,夫妻双方需要以自愿为前提,经过重新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提交至当地的民政局进行修改。办理过程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更改协议。最后,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便领取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