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发放管理属于中国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由国土资源部门主管土地的规划、管理、使用、监管等方面,农业部门则主管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业发展、农村土地经营等方面。同时,各省市县都有相关部门负责督导和执行。
宅基地是指用于建设自住房的基础设施用地,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项涉及到广大农民利益的大事。宅基地的改革与发放,是为了解决农民居住问题,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阶段,中国的农村宅基地主要分为“划拨+认购”和“发放”两种方式。
在“划拨+认购”方式中,在农村宅基地改革中,本村集体所有土地均归村集体所有,各户以该村集体宅基地总量的份额比例,按照村民大会决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等条件,购买自己的宅基地。
在“发放”方式中,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农村宅基地,农民可以向政府申请宅基地,政府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免费或有偿发放宅基地。
但是由于农村宅基地改革涉及到多个因素的综合考虑,如土地政策、农村户籍制度、集体经济和农民利益等问题,因此,宅基地改革问题仍然是农村改革的难点和瓶颈之一,需要各方面力量的相互合作,不断地完善和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