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协议离婚需要家人在场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已经达成了一致,并且作出了离婚协议,那么就可以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不需要家人在场。不过,如果离婚双方的亲友团对离婚有各种意见和建议,并且尤其是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有争议的时候,那么家人在场也可以起到协调和调解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家人在场可以帮助双方沟通和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加剧和情绪升级。
在中国的法律程序中,离婚的手续需要双方去民政局办理,并被工作人员做出书面的证明。离婚协议可以提前准备好,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时进行签字即可。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复杂的问题,则需要进行协商,制定详细的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人在场,则可以起到见证和协调的作用,但是并不是必须的。
总的来说,家人在场对离婚的手续并不是必须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协议离婚时家人的参与也是有益的。不管是否有家人在场,离婚双方都需要尊重彼此的意愿和需求,以和平、理智的态度处理好离婚手续,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