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协议书抚养权是指父母离婚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父母不能共同抚养子女的情况下,由民政局为子女的抚养确定抚养人,并签订协议书。这种方式是有效的,可以被法律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应当按照子女的利益进行抚养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民政局可以进行介入,确定抚养人,并签订抚养协议。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围绕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进行规定,而且抚养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民政局协议书抚养权的有效性,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协议双方均签字确认,并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和公证,那么该协议书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签约时有一方被迫签字、未经过公证等情况,就可能影响协议书的有效性。
总之,民政局协议书抚养权具有法律效力,其签订应当注重协商、切实考虑子女利益,通过合法渠道进行签订,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