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问题一直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难点问题,其核心在于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制度、国家农村土地政策的限制以及农村居民对土地权益的不同需求等方面。
首先,要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就必须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实现“三权分置”。即用地权、房屋产权和资产收益权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这也就需要政府加强土地管理,制定出明确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明确土地的使用范围、土地的用途和土地的权属。
其次,要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需要出台更加灵活的政策,如:通过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将一部分农村居民(如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业转移人口等)纳入城市社会保障范围,通过土地增值税的调节农村的基地利用效果,推进乡村建设等措施,使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福利差距明显缩小。
最后,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加强合作,设立多方面合作基金,资助农村宅基地建设,引导贫困地区撤除废旧工厂、废弃矿井、废弃污水处理厂等转型改建,促进资源利用效益,从而使农村宅基地建设更加健康、持续地发展。
总之,农村宅基地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社会资本和农村居民共同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推进农村土地产权的改革,出台适当的政策来促进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双赢局面,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发展乡村经济,实现全面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