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对夫妻双方和子女都有深远影响的事情,尤其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往往会成为次要课题。但是,在所有离婚问题中,抚养权又是相当重要的一项,直接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和未来。
然而,有些离婚夫妻不愿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因为他们认为这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负担和困难。虽然这样做可以解除夫妻之间的责任关系,但这并不是一个正确的做法。如果离婚夫妻都放弃抚养权,那么这个孩子将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父母,他的成长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对于这种情况,法律上有相应的解决办法。一般来说,父母如果签署离婚协议,可以将子女的抚养权划分给其中一方或者共同抚养,如果双方都不要抚养权,法院会委托给其他具备抚养资格的亲属或者收养人抚养。如果没有合适的亲属或者收养人,那么孩子将会被送往社会福利机构内寄养。
不过,父母放弃抚养权,不仅会给孩子带来生活上的困难,还会对他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离婚的父母必须认识到抚养孩子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将其看作是一种负担。 有了子女,就要承担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即使离婚也不能逃避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