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自愿原则和合同修改的要求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离婚协议可以通过修改达成双方认可的最终版本。
然而,手写更改的有效性与具体情况有关。如果更改的内容仅仅是拼写错误、漏字或类似的无关紧要的情况,法律上认为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此时手写更改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更改的内容涉及了协议的实质性内容,比如财产分割、管辖权变更等重大问题,这时候手写更改将会有很大的争议性,容易成为双方纠纷的焦点。
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争议,最好的方式是在协议签署之前进行仔细的审查和商议,确保协议的内容与个人意愿一致,并且须由双方共同签署,遵循尽量不更改的原则。如果一定要进行更改,应选择在电脑里用文本编辑软件进行修改,并签字确认,这样更改的效力就会比手写更改更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确认和专业律师审核,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手写更改不是最理想的方式,有可能会引起纠纷和争议,因此建议在签署协议之前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