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商定离婚条件并签署了书面协议的离婚方式。离婚协议一般包括房产分割、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子女、精神损害赔偿等条款,需要在合法的场合签署生效。那么,协议离婚后需要去哪里领取呢?
1. 提交材料
协议离婚最先需要做的是提交材料。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到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或民政局提交协议离婚申请,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可能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协议离婚协议书等。
2. 等待复核
提交材料之后,婚姻登记机构、民政局会进行复核审查。如果审查合格,会签署协议离婚证明书。夫妻双方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必须真实记录自己的意愿,否则协议离婚就无效。
3. 领取协议离婚证明
复核通过之后,夫妻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构、民政局领取协议离婚证明。领取之后,需要保留好该证明,作为以后再婚或确定产权、继承权等方面的重要证据。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构、民政局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待审查复核通过后领取协议离婚证明。在申请离婚时,双方应该多注意保留相应证明材料,以免出现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