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拆迁安置房是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为拆迁户、被征收单位或其他群体购买或建造的,用于安置被拆迁动迁群众的房屋,其性质属于公共福利房,不得转让。
在苏州市的拆迁安置政策中,拆迁户或被征收单位可以选择一套合适的安置房,政府通过购置、拆迁或新建等方式进行安置,并由政府统一对其进行分配。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按照《苏州市征地拆迁安置实施细则》执行,是由政府针对拆迁户或被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家庭情况、财产情况和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的。
由于苏州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公共福利房,不得转让,因此,任何个人或机构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对这些房屋进行交易。如果有人非法买卖苏州拆迁安置房,将涉嫌违法,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相关部门将进行打击,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行为。
总之,苏州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安置被拆迁人员而建设的公共福利房,是用于满足群众居住需求而建造的,不得进行交易,售卖以及转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