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岭市进行拆迁安置时,安置房的产权归属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据了解,温岭市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安置房具有产权证,可以算是真正的物业所有权,并不会出现所谓的“流转式”安置房。下面将从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温岭拆迁安置房是否有房产证。
一、相关政策规定
在温岭市拆迁安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在地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由政府组织,以同等用途并按地价补偿方式征用,按本市政府规定的安置条件,安置房屋,产权归属安置户。” 从手续来看,温岭市对于拆迁安置房屋都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控制的,不会出现没有产权证的情况。
二、产权归属清晰
按照温岭市相关政策规定,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会归属于拆迁户。同等用途的房产,可以赋予拆迁户物业所有权。而温岭市拆迁安置房屋的安置户在拆迁安置政策中是明确规定了产权归属的,温岭市的拆迁安置房屋归属于产权。而在合法产权的基础上,相关政府部门会使用房屋权利在住宅抵押和贷款方面对其负责,确保了安置户的合法权益。
三、建筑材料质量有保障
温岭市在进行拆迁安置房屋建设时,基本都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让第三方企业进行建设。招标程序设置严格,建筑材料质量有保障,结构、建筑安全等方面都是经过多道程序审核的。建筑安全问题亦得到了较大的关注,各个安置房屋项目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验收,确保符合建筑法律法规,并通过检验检测验收,才能交付给安置户入住。
总体而言,温岭市进行拆迁安置时,安置房屋都有房产证,产权归属清晰,既保障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也能有效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