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律师们经常会在走廊上进行商讨和协商,以解决一些矛盾和争议,达成有利的离婚协议。下面是一段离婚协议走廊片段的描述:
当天,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和两位律师都来到了法院的走廊上,开始进行离婚协议的商讨。男方律师首先开口说道:“根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女方提出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我们向来也持开放的态度,请问女方您想怎么分割呢?”
女方微微皱起了眉头,思考了一会儿,随后回答道:“我想按照我们在结婚时所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律师听了这句话,立刻反驳道:“可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并不能完全排除夫妻财产共同所有权,所以我们可以并不能完全按照这个协议来分割财产。”
女方听了这句话,感到有些失望。但是她并没有放弃,转而问男方:“那你们对于婚后所积累的财产,有没有什么更中立、公平的建议呢?”
男方律师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回答道:“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夫妻双方所作出的贡献、财产分配的原则和分配比例、如何保障子女的营养和学习,考虑以某些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听了这句话,似乎感到有些满意,又问道:“你们所建议的财产分配比例是多少呢?”
男方律师这时候拿出了一张纸,向女方展示,上面标明了财产分配的具体比例和原则。女方看完后,觉得可以接受,于是双方达成了一个暂时的协议,该案件也得以顺利结案。
这是一段标准的离婚协议走廊片段,双方当事人和律师们通过充分的交流和互相让步,最终达成了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离婚协议。这也反映了我国现行的离婚法律和司法实践,倡导和鼓励离婚双方通过妥善协商解决分歧,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夫妻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