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原告):(姓名),女,(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号码),户籍地:(地址)。
乙方(被告):(姓名),女,(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号码),户籍地:(地址)。
丙方(未成年子女):(姓名),女,(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号码),户籍地:(地址)。
甲、乙方因家庭难以维持和睦,需解除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解决夫妻离婚问题,具体协议如下:
一、协议离婚
1、甲、乙双方自愿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手续将在签字后一周内完成。
2、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教育和其他相关问题,由双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3、离婚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和财产,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4、双方离婚后分居,分别享有自己的财产和收入。
5、本协议自离婚效力当日起生效。
二、财产分配
1、房产:由甲方保留,乙方无任何异议。
2、存款:甲、乙方各自保留自己名下的存款。
3、车辆:由甲方保留。
三、子女抚养
1、由甲方对女儿进行抚养、照顾。
2、乙方可以在自己的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四、协议的解释和变更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处理。
2、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和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双方同意,并在书面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五、协议违约和争议解决
1、如甲、乙双方不遵守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领导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诉讼解决。
六、协议书生效条件
双方当事人在完全了解本协议的各项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并自愿且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