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或监护人在离异或分居时,决定哪位父母或监护人有权利抚养孩子的问题。在中国法律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中。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一方父母死亡、失踪、丧失抚养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履行抚养职责时,另一方父母有权利继续行使抚养职责。此外,在离婚时,如父母达成协议或判决确定抚养事项,应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抚养人,并由抚养人行使抚养权。
其次,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为父母的共同权利,如果一方父母因故意犯罪、虐待未成年子女、丧失抚养能力等情形,另一方有权请求裁定剥夺其抚养权。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学校就近原则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年龄较小,需要更多的照顾和呵护,则可能会考虑抚养权归给母亲或其他照料孩子的人;而如果孩子已经到了成年临近的年龄,或需要父母的理性支持和教育,则可能会考虑抚养权归给父亲或其他成熟稳定的监护人。
总的来说,在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律将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前提,同时,还需要考虑父母之间的协商意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对于孩子本身而言,他们应该与双方父母保持紧密的情感联系,维护双方父母的尊严和权利,不要成为亲子冲突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