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通过虚构、伪造、删改或私自调拨公共财产,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或提供给他人使用而导致公共财产的损失的行为。因为它涉及到公共财产的损失,所以被认为是一项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一个人被指控挪用公款,检察机关就需要搜集一些相关资料,以便进行调查和审查。以下是需要的资料:
第一,挪用公款的现象和动机。检察机关需要了解这个案件的动机和起因,为什么会发生挪用公款,是因为经济利益的诱惑还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
第二,被指控人的个人信息和行为轨迹。这需要包括被指控人的姓名、住址、职业、收入、家庭情况、社交圈等等,以及他的一些行为轨迹,如资金用途、资金流向等。
第三,证据材料。这是最重要的资料,包括会计报表、银行账单、财务记录、合同协议、电子邮件、短信等等,这些材料都可以展现被指控人对于公共财产的挪用行为。
第四,认证资料。这是一些专门用于证实证据的物证材料,如电子存证、图像视频材料等等。
第五,民事赔偿相关材料。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仅会导致公共财产的损失,而且还会给他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检察机关需要了解被挪用的款项来源以及赔偿的金额等信息。
综上所述,搜集相关资料对于挪用公款案件的审查和调查至关重要,需要对被指控人进行逐一调查,并且寻找可能的证据材料,以便完整地理解、确定这个案件并推动案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