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包括提交离婚协议书、审核协议书、双方签字、法院审理等多个环节。通常情况下,需要前往法院两次。
首先,双方需前往当地司法局(有的地方叫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离婚调解,协商解决房产分配、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问题。调解协议形式通常为协议书,属于自愿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章,由调解员加盖印章。此时,调解员会通知双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调解不成功,则需前往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当事人需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证处将为双方当事人确认双方真实意愿,并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此时,公证处还可以为房产分割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权协议等出具公证书。公证完成后,当事人可携带公证书前往法院领取离婚证。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前往法院、司法局、公证处等多个部门,需要一定时间和精力。在整个离婚过程中,双方需保持冷静理智,争取达到相互谅解,和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