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在经过协商后达成的一份协议书,是离婚后解决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的重要依据。然而,如果双方签订了协议但未获得离婚证书,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的效力是不需要取决于是否取得离婚证书的,它是独立存在的。即使未取得离婚证书,协议照样有效。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如果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双方自愿签署的,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另外,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未获得离婚证书,则无法实行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项,因为它们需要在法律上实行和认可,而离婚证书就是最终证明双方离婚并确定离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依据。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未取得离婚证书并不意味着离婚程序结束,因为仍需要申请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才能正式生效。因此,为保证协议有效推进离婚手续,建议双方在签署协议后及时办理离婚手续,以保障离婚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是否生效,不在于是否获得离婚证书,而在于其是否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确认。虽然未取得离婚证书会影响实行协议中的具体问题,但它并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