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儿子抚养费协议
鉴于我和妻子XXX于XX年XX月XX日离婚,有一个儿子XXXX,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就儿子XXXX的抚养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XXX和XXX担任儿子XXXX的抚养人,负责儿子的抚养、教育、健康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XXX应当为儿子XXXX支付抚养费,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每月支付人民币XXXX元,用于覆盖儿子的生活、学习、医疗等费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当按照双方的经济能力协商支付额外费用。
2.XXX应当按照以上标准,每月在XX日之前将抚养费支付至XXX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金额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任何一方都应当在支付之前和对方协商。
第四条:如果XXX有所变动,如工资、奖金等收入有所增减或者失业,或者因病或意外等原因造成财务困难,双方应当重新协商修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或时间。
第五条:如果XXX在儿子XXXX的抚养上出现疏忽或者其他不当行为,导致儿子身体或者精神上的伤害,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关费用并提出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非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面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如遇到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声明: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履行的过程中应当诚信待人、遵纪守法。一切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再协商解决。
XXX签字: XXX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