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公共财产转化为私人财产或处分、侵吞、私分、私用、诈骗等行为。公款私存则是挪用公款的一种表现形式,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公款或公物作为自己的财产或占有使用超出职务需要的行为。
公款私存的时间长短并不能决定是否属于挪用公款行为。因为挪用公款行为主要是指行为的性质和目的,而不是行为的时间长短。如果行为的本质属于挪用公款,那么就算时间短暂也是构成了违法行为。
公款私存行为,其关键是要审查行为人的动机和行为目的。如果是为了个人利益而进行的公款私存,则属于挪用公款罪。而如果是为了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公款,但序时已归还,又无不当用途,则并不属于挪用公款行为。
在公务员使用公款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有手续、有账务收支、有凭证、有用途。否则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行为。
因此,公款私存多久算挪用公款并不是一个固定概念,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如果行为已经超出了职务需要,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和违规使用,那么属于挪用公款行为就没有疑问了。所以,所有公职人员都应该清醒认识到挪用公款的严重性,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切实把公款用于公共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福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