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是以儿童的最好利益为出发点的。法院判决抚养权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儿童的生活环境、亲属关系、双方父母的照顾能力、教育责任等方面。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则需要先弄清楚儿童现在的生活情况和需要,确定谁更适合拥有抚养权。
如果儿童的生活环境稳定、双方父母的能力相当,则可以考虑采取共同抚养的方式,即双方父母共同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其中一方对此表示异议,则需要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在判决时,法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不应偏袒任何一方。
如果双方父母都不能胜任抚养儿童的责任,那么需要寻求其他亲属或者有能力的成年人来担任监护人,确保儿童的生活安全和健康发展。
总之,法院判决抚养权需要以儿童最好的利益为出发点,综合考虑双方的能力和儿童的需要,以确保儿童得到最好的生活环境和成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