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坚持要离婚,那么在解决抚养权问题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抚养权不只是一个行政程序问题;它也是一项涉及到孩子最基本权利的问题。因此,决定抚养权的的话,必须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
在考虑抚养权的归属时,应该从孩子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双方父母的素质、经济能力、工作、生活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评估,权衡哪一方更有能力、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从而作出决断。如果父母双方都有合法经济来源,这样的情况下,一般抚养权会给予母亲。这是因为母亲往往会掌握更多的照顾孩子的非经济性技能和经验,能够更好地照顾和教育孩子,同时,母亲也更能够以稳定的方式提供儿童性别角色模范。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例如离婚是由母亲导致的,但是父亲表现得更加负责任,或者母亲有不良的生活习惯或者避免不了的职业原因,这时,父亲也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抚养权。当然,在这些情况下,必须证明给父亲抚养权对孩子更有益处,因为决定孩子的未来不是因为父母的性别,而是因为对孩子最好利益的关心和考虑。
总之,离婚后抚养权问题不可以轻率处理,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综合认真评估双方父母的素质和生活情况,做出合适的决策。双方应当以最大的爱心和善意来协商抚养权的问题,最大程度减轻孩子的负担和影响,共同努力将孩子养育成为一名独立、自立、健康成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