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高铁拆迁安置点大多集中在莒县城区内,同时也有一些分布在县城周边乡镇和农村地区。根据莒县要求,高铁项目拆迁安置应以“原址安置、经济适用房安置、货币补偿安置”为原则,以确保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首先,原址安置是指在高铁建设过程中,将原址上居民的房屋进行改建和维修,为居民提供新的住房条件,同时保障他们在原居住地的生活与工作需求。
其次,经济适用房安置是指,对于那些在高铁建设过程中拆迁的居民,政府会在适当的地点建造新的经济适用房,为居民提供新的住房条件,以保障他们基本的居住需求。
最后,货币补偿安置则是指,对于那些无法进行原址或经济适用房安置的居民,政府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一定的货币补偿,以满足他们重新安置的需要。
总的来说,高铁建设对莒县的经济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同时也需要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应该注重保障群众的利益,多与居民沟通,尽可能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以推进高铁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