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原告:(子女姓名、年龄、住址)
被告:(父母姓名、年龄、住址)
本案涉及离婚纠纷,原告为离婚双方所生的子女,在此起诉被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给予支持和判决: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原告的相关背景
1、原告属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为被告之一。
2、原告自幼跟随父母生活,与被告二人均有监护权和抚养义务。
3、原告的父母在婚姻生活中存在着不和谐的问题,已经协议离婚,同时涉及到原告的抚养问题。
二、被告违反抚养协议,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1、在离婚协议中,被告双方已经就原告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要求被告二人共同抚养原告,并承担相关的抚养费用。
2、但是,自离婚后,被告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给予原告必要的抚养和照顾,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
3、原告一方已通过多种方式向被告方提出过抚养要求,但被告方置之不理。
三、请求法院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1、被告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给予原告必要的抚养和照顾,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原告在此诉讼中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求,要求被告履行约定的抚养义务,按照法院的判决支付原告必要的抚养费用,并为原告的不良影响和精神损失作出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求,给予原告应有的保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