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必须签署的重要文件,其主要目的是明确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便双方能够和平分手。在离婚协议书的撰写中,很多人会有这样一个疑问:是否可以提前写好离婚协议书呢?
实际上,离婚协议书是可以提前写好的。当然,在写好之前,双方必须达成一致并对协议书进行讨论,确认双方都能够接受协议内容。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后,就可以开始写离婚协议书了。
提前写好离婚协议书有以下优点:
首先,写好协议书可以加快离婚程序的进展,避免因协议谈判耽搁而导致离婚程序拖延,浪费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提前写好协议书可以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争议。当双方都达成一致并且签署了协议书后,就不会出现因为协议内容而引起的争执和矛盾。
最后,提前写好离婚协议书也可以降低离婚所需的费用。如果双方在离婚过程中需要请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则需要承担一定的律师费用。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在离婚协议书上达成一致并签署,就可以避免律师费用的支出。
综上所述,提前写好离婚协议书是有利于双方的,但前提是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对协议内容进行过充分的讨论和确认。双方在撰写协议书时,应该以公正、合理为原则,将离婚后的权益和义务分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