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大量的老旧住房需要拆迁,同时也需要为拆迁居民提供安置房。下面是乐山拆迁安置房的政策:
1. 拆迁安置政策:
(1)由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房屋征收,通过竞买方式向社会出让用于安置房建设的土地。
(2)对于在拆迁行动中产生的拆迁户,乐山市政府将在接收资金后,按照政策给予安置房。
2. 安置房政策:
(1)针对乐山的拆迁安置房,规定了办理手续的时间限制,对于未按时办理手续的拆迁户不予安置。
(2)对于符合条件的拆迁户,乐山市政府将通过公开竞标方式向开发商出让符合规定条件的安置房。
(3)根据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可以按照拆迁户之间意愿互换房源,但互换房源必须符合拆迁安置政策。
(4)为了保证拆迁户的安置房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和管理,乐山市政府采取了先购房,后置换的方法,也就是购买新房后再进行安置,这种方式能够保证安置房源的质量和数量。
总之,乐山市政府在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方面,采取了多种方式保障拆迁户的利益,以及促进城市化建设的发展。同时,拆迁户也需要认真了解政策规定,充分利用政策,保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