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涵盖离婚双方在经济、子女抚养、财产划分等方面的约定。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需要加盖章,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那么离婚协议书应该盖哪里的章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的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签订时一定要特别注意章的盖法和位置。一般而言,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机关加盖公证章或行政机关加盖行政章,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公证章是指由公证机关盖章所产生的印记。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如果当事人选择进行公证,那么协议书上需要盖公证章。公证章一般需要盖在离婚协议书的最后一页末尾的右下角,视具体情况而定。
行政章是指由行政机关盖章所产生的印记。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如果需要行政机关加盖章,一般是指需要盖生育计生部门的章。这时,离婚协议书上需要盖行政章,通常也需要盖在离婚协议书的最后一页末尾的右下角。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离婚协议书上的章虽然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是伪造的章,那么同样是无效的。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该确保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因盖章问题而导致协议书无效的情况发生。
总之,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选择公证或行政机关加盖章,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并且要注意章的盖法和位置,避免盖伪造章导致协议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