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中,孩子十岁后有权选择自己的监护人或者分配抚养权。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由离婚或者分居的双亲引起的。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可以协商达成关于子女抚养的协议,若是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归属。
在十岁以上的孩子需要变更监护人或者抚养权的情况下,家长需要首先遵照孩子的意愿,并尊重孩子的权益和利益。孩子在法律上并没有完全的选择权,但是孩子的意愿是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孩子的意见不被家长所认同,家长可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听证会,让孩子陈述自己的意愿。如果孩子不希望与某一方父母生活,而另一方父母可以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与良好的生活照顾,法院可以进行变更抚养权。
需要注意的是,变更抚养权并不是单方面的决定,需要获得法院的审批才能生效。而在审批抚养权变更的过程中,法院也会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双亲的能力和条件等因素。
总之,孩子十岁后可以选择自己的抚养人或者变更抚养权,但是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并遵循法律程序。另外,在决定变更抚养人或者变更抚养权的时候,需要理智地考虑孩子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