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只签订协议并不能完全有效,因为离婚是由法院来判决的一项法律程序。尽管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法律上必须先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并经过法院审查后,才能最终判决离婚。
如果离婚协议达成后,夫妻双方没有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书,则这个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即使协议经过法院审查批准,但若其中某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受到了强迫、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后续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协议的诉讼。因此,离婚协议仅仅只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不具备最终裁决权。
此外,离婚协议所规定的具体条款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如果协议规定的财产分配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将会被法院驳回。同样地,如果离婚协议规定的子女抚养、扶养等方面的具体安排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将被法院判决无效。
因此,虽然离婚协议在离婚程序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其最终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经过法院审查批准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