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的问题经常会成为争议点。对于张琦而言,是否要争取小孩抚养权,应该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小孩的利益应该是放在最高优先级考虑的。如果小孩已经很大了,可以自己独立生活,那么给对方抚养权可能更为合适,因为这样可以保证小孩的生活稳定和照顾,同时也避免了让小孩在争抚养权的过程中承受过多的精神压力和伤害。
其次,如果小孩还很小,比如尚未上学或者刚刚上学,那么争取抚养权也是可以考虑的。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往往更有亲子天性,能够更好地照顾小孩,因此张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小孩的抚养权,以便给小孩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成长经历。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张琦自身的条件和能力。如果张琦自身经济状况较好,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小孩,那么争取小孩抚养权是可行的。但是如果张琦经济困难、工作繁忙,无法全职照顾小孩,那么放弃小孩抚养权可能更为明智,因为能够给小孩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才是最重要的。
综上所述,是否争取小孩抚养权应该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之后做出决定。要确保小孩的权益得到最好的保障,同时也要考虑自身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做出最为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