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抚养权离婚协议通常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抚养权人选: 离婚双方应当商定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以及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是否需要支付。
2. 抚养费用: 如果需要支付抚养费用,双方应商定费用的支付方式、周期以及具体金额。调整抚养费用的时间和金额的条件也应该谈妥,以适应双方未来的生活变化。
3. 探视和联系方式: 离异的父母必须保证可为子女提供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因此,协议应该包含关于父母探视孩子、与孩子联系、进行虚拟交流或者电话或邮件联系的规则。
4. 学校和医疗: 协议还应规定双方父母在孩子的育人方面的角色,包括与学校和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和信息共享。
5. 紧急情况: 协议也应该包含对于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的规定和流程。例如,约定非依赖方是发现子女生病或需要修课时应如何处理,或在离婚后还约定了如何应对从电子设备到学业成绩的重要改变的紧急情况。
在制定关于抚养权方案的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应该仔细商讨,充分协商,妥善维护孩子的利益,确保协议合理、公正、可行。在遇到困难或复杂的情况时,有必要咨询专业律师并寻求他们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