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是云南省西南部的一个地级市,属于云南省的贫困地区。保山市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和土地资源情况。根据《云南省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保山市的农村宅基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宅基地必须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严禁把宅基地转让或出租给他人。
2. 宅基地用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禁违规建设。
3. 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750平方米。
4. 宅基地只能建立一处住房,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据此,保山市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得少于750平方米,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50平方米。需要注意的是,每种地段具体的面积和建筑规定会有所不同,具体要参考当地政策法规。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物资富足和人口密集的城市之间的拥挤问题,保山市农村的土地难得好用,特别是农村宅基地,没有土地的农户无法安身立命,因此建设一个规范的农村宅基地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