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安置房原件丢了,该怎么办呢?以下是一些解决方案:
1. 前往当地拆迁办事处或房屋管理部门:拆迁办事处或房屋管理部门可以重新提供拆迁安置房的原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找到相关证明:如果拆迁安置房原件丢失,应该及时去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等单位开具证明,证明该房屋属于本人拆迁安置房,证明有一定的真实性。
3. 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证明:如果没有找到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后颁发相关证明,证明该房屋属于本人的拆迁安置房。
4. 在拆迁安置房所在地房管局办理相应手续:如果以上措施都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前往拆迁安置房所在地房管局办理相关证明手续,该手续会比较繁琐。
无论使用上述哪种方式,都需要证明自己拥有该拆迁安置房的合法性,而且需要耐心等待办理过程,以确保拿到重新开具的拆迁安置房原件。最好的方法当然是保管好拆迁安置房原件,以免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