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所有的住房用地,是农民住房安居的基本保障。它具有农村宅基地的完整性、不可分割性、不可转让性和不可抵押性等特点。因此,农村宅基地是国家为保障农村居民基本住房安居而划定的土地用途,不允许买卖。
根据《宅基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宅基地不得买卖、抵押、租赁、调换、赠与等,不得转让、转包、出租等。”换言之,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可转让的,因此,不能把宅基地卖给他人,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将其转移。
此外,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也另有规定,对于违规买卖、转让、转包、抵押等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所取代的财物;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卖的,不仅涉及到法律问题,而且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坏了土地资源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也不利于农民住房安居的切实保障。所以,建议广大农民朋友,严格遵守宅基地管理规定,珍惜自己的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宅基地,增加自身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