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房屋归谁管理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房屋应当归居民所有,而不是政府或拆迁方所有。但是,如果居民因违反协议中规定的约束条件而被解除协议,政府或拆迁方可以重新收回房屋。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拆迁协议房屋进行强制收回、征收或征用。例如,当政府对某个区域进行城市重建或拓展时,需要收回某些房屋,进行拆迁和改造。
拆迁协议房屋的管理和使用权应由房屋产权人享有,一般来说,房屋的产权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同时,产权人还应当具有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具有房屋的处分权。产权人可以自行或通过房屋租赁、转让等方式合法地处置房屋。
在实际操作中,拆迁协议房屋如何管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房屋产权明确,就应当按照产权人的意愿进行管理和使用。如果房屋产权不明确,就应当开展产权认定,并依照产权归属进行管理和使用。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和拆迁方的配合与支持。
总之,拆迁协议房屋归属管理是一个涉及到法律、政策、产权等多方面的问题。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完善产权保护机制,让拆迁协议房屋的产权得到充分保护,为房屋产权人创造更好的管理和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