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公共财政合法用途范围内,以私人的名义或者非法手段将公共财务中的款项财物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不道德、不正义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政府部门的财务纪律和公共资源的公正分配,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政府效能具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将会严格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和行政处分,严重的还将影响个人的社会信誉和职业生涯。具体来说,挪用公款违法违纪的表现包括:
首先,挪用公款违法违纪是一种违法行为。挪用公款属于财务犯罪的范畴,涉及刑法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职务上的事务中,挪用公款、公物、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滥用职权的行为,以情节严重且涉及巨额数额的属于犯罪行为,一经定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其次,挪用公款违法违纪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共财务用于合法用途,否则就属于职务失范和不作为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弄虚作假、侵占房屋、内外勾结、共同犯罪等其他贪污腐败行为都属于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会受到严厉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等不同的形式,其中撤职、开除是最严厉的处分措施。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违法违纪严重损害税款的合法权益和公共资源的公正分配,对公共利益和廉政建设产生极大威胁。所有公职人员应该时刻记得自己的职责使命,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履行保护公共资源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