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用于解决离婚事宜的一种方式。对于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的夫妻,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但是,是否需要领取离婚证书,是需要事先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离婚协议公证和领证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公证是指将离婚协议进行证明,证明其真实有效性的过程。而离婚证书,则是离婚后由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夫妻已经离婚的文件。
其次,是否需要领证,是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太多财产或没有共同生育子女,那么领取离婚证书并不是必须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生育子女或存在财产争议等情况,领取离婚证书则是比较必要的,可以用于日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达成了离婚协议并进行了公证,如果不领取离婚证书,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完全解除。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协商离婚协议时,应事先明确是否需要领取离婚证书,并在公证后及时办理完相关手续以确保离婚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