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退给本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挪用公款不仅会破坏公共财产,还会侵犯社会利益,损害政府的形象。如果公款被挪用,那么该负责的人应该承担追究责任,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如果个人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取公款,应该进行正常的申请程序,而不是挪用公款。如果申请流程比较复杂或繁琐,应该积极配合,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对于个人来说,获取公款只是一时的利益,而破坏公共财产会给整个社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挪用公款,也应该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承担相关的责任。挪用公款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应该被谴责。反之,如果在法律程序内申请公款被拒绝,也应该在法律程序内进行申诉,而不是私自挪用公款。
总结起来,挪用公款退给本人是一种不合法、不合理、不道德的行为,对于个人、组织、政府来说,都是一种伤害。我们应该遵循法治精神,尊重法律程序,依法申请、使用公款。如果有发现挪用公款的行为,应该及时报告,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