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离婚程序中最为关键的一环。离婚协议书的格式可以根据双方的需要进行调整,但其中必须包含一些重要的内容,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而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立协议人是必须明确的。
立协议人指的是参与离婚协议书签订的双方,也就是离婚当事人。他们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并保证所签署的协议内容真实有效。这是因为在离婚程序中,离婚协议书是法律认可的重要证据之一。只有离婚当事人签字并同意协议书内容,才能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此外,立协议人还应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地说明协议内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他们需要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协议书中,签署人还必须明确表示自己对协议内容的知晓和认可,避免后续出现争议。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要保证立协议人的身份明确,并将具体的协议内容写入协议书中。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离婚协议书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避免因法律程序问题导致的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