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行使公务或利用职务便利时,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挪用或盗用国家或集体的财物或资金,情节较轻的属于行政违法,情节严重的属于犯罪行为。挪用公款产生的后果非常恶劣,不仅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损失,也会破坏公信力和企业形象,因此必须严加管控,保障公共财产安全。
如何查出挪用公款?监管部门应该主动加强对公共财产的监管和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和处理,下面是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规定权责、财产管理、收支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对于特定人员和部门的经费要建立专项账户,明确经费用途,有计划地编制、执行财务预算。
2.操作系统自查:操作系统应该开设永久存储设备记录公共财产的每一笔金额、流向及支出理由,对财务流程内的每一环节都建立实时记录机制,接收来自用户的申请,自动处理融资、贷款、付款等业务流程,把问题留下痕迹。
3.审计报告:定期开展财务审计,查验、校核实际收支情况,核对当前库存与应有库存是否一致。判定资本流出链路,分析核实账目状况,让那些使用或管理公共资产的上司或下属了解到财务情况。
4.随机抽样:以各个部门单位,各项经费,各个环节为对比点,随机抽取一些样本,逐项核对,从单张发票、确认支付、提款到存折日记上每个环节一步步进行对比核实。监督部门可以要求下属单位每半年进行抽查。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这种不可预测的行为,监管部门不仅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设计完善的防止措施,同时还需要针对这种问题不断的加强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精度和敏感度,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