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不合法、不合规的方式和手段,将单位或公共财产中的钱款挪用到个人或其他用途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监管制度的不完善,挪用公款的新手段层出不穷,总结如下:
一、采用虚假合同或者虚构的服务费用进行挪款,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一些单位或个人通过假冒或虚构合同、制造假账,伪造收据,虚报支出等手段来骗取单位财产中的钱款。
二、数字化金融工具与挪款的结合。随着数字化金融工具的不断发展,挪用公款也随之升级,比如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提现、转账等操作,从而把公款挪走。
三、以外民间的正当名义进行挪款,利用类似规约、合同、投资等手段进行侵害公款,这种方式比较隐蔽,一些人利用职权以及社会人脉进行公权私用,让其他人感觉是在正当情况下行文。
四、滥用行政权力,挪用公款,这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数次违法打压企业,非法收费,扣留房产等,许多单位或官员在此情况下会强行向被挪用者索取款项。
五、不合法选举或者不合法竞选资金。因为选举或者竞选资金非常巨大,所以有些人会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公款用于选举或竞选。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发展,挪用公款的手段更加隐蔽精准且难以监管,因此,必须加强监察机制不断改进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机构的处罚力度,建立预防和惩罚相结合的制度,打击挪用公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