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的重要文件。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离婚原因:应当真实、详细地写明离婚原因,包括夫妻感情矛盾,双方不再合适等具体原因。
2. 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有关子女的抚养期限、费用以及抚养方案等应当详细规定。
3. 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包括共同房产、储蓄、股票、基金等财产的处理办法,要注意补偿问题。
4. 赡养问题:夫妻双方应当就赡养父母、家庭老人等事项进行协商,确立赡养责任、金额、期限等具体问题。
5. 债务清偿问题:夫妻双方应当分清债务责任,明确各自负担的债务种类及金额,并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和方式。
6. 离婚后的社会保障问题:夫妻双方应当就社会保障、家庭医疗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确定离婚后的社会保障责任和费用支付责任。
7.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具体约定其他重要内容。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应被尽可能地详细、准确地描述,以便在未来的生活中达到最大的想象。在编写协议书时,夫妻双方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确定清晰的标准。
2. 刻意避免意见不同,以免在今后引起纠纷。
3. 应紧密遵循法律规定。
4. 避免第三方的干预。
5. 遵守协议书规定以维护和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