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谋离婚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的离婚方式。这种离婚方式并不违法,也不影响离婚协议的合法性。
一方面,同谋离婚协议能够避免诉讼过程中的争吵和纷争,减少精神上的伤害,降低离婚的代价和时间成本,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权和协商精神。
另一方面,同谋离婚协议的有效性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平等、真实、公平、公证。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真心愿意离婚,不受任何威胁、虚假陈述等外在因素的干扰。合法是指离婚协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利益,不损害国家利益等。平等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具有平等地位,有权利在协商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要求。真实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离婚时必须真实陈述自己的财产和债务情况,不隐瞒、不欺骗。公平是指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的权利和利益应该得到公正的分配和保护,不应出现占便宜的情况。公证是指离婚协议书必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和争议解决能力。
综上所述,同谋离婚离婚协议有效与否,取决于离婚协议是否满足以上六个条件。如果离婚协议达成后能够经过公证处公证并获得国家司法机关的认可,则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反之则无效。因此,夫妻在离婚协议达成前,应该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和双方利益,严格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要求进行公证,确保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