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双方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子女抚养、探视、赡养等方面的约定书。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由离婚双方亲自签字或者盖上手印。但是,如果离婚双方都不愿意按手印,那么不能作为协议的有效形式。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成立应当经过以下要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及其条件是合法、可能和确定的,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协议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当事人必须亲自签字或口头表达协议内容。而没有手印只是协议形式的一种,如果当事人都不同意按手印,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比如签字、口头表述、电子签名等方式来确立协议的形式。
此外,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千万不要轻易同意一些不公平的协议内容,比如分割财产不公、探视子女限制等。因为一旦签订了协议,将会对当事人产生严重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离婚后的争端问题。离婚协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自愿原则,因此,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一定要在理性、公正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总之,离婚协议不按手印的情况下,协议的形式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如果对方涉及到不公平、不合法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处理。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长期生活的基础,必须认真、理性、公正地处理,才能避免后续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