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属于民事协议,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往前做”的,也就是说,当一份离婚协议书被双方签署了,它的内容就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并且会被认定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双方必须按照协议书上约定的方式去行事。
但是,如果两个人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发现自己对某个事情的想法已经发生了变化,那么他们可以重新协商,并修改协议书上的内容。只要双方都同意修改,遵照法律程序重新签署,那么这份新的协议书就会代替原来的协议书。
然而,如果一方不同意修改,则另一方无法强迫他/她修改协议书。此外,如果一份协议书已经被送交法院审核,并且被法院认定有效,那么该协议书也不能随意更改,除非经过双方协商同意,或者法院的判决。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必须仔细考虑,确保协议书上的内容符合双方的意愿并且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