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必须在民政部门进行调解或是诉讼程序后方能生效。因此,单纯由双方自行协商,撰写离婚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一方面,由于离婚是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赡养等重要方面,需要考虑到双方利益的平衡,而对于单方面撰写及签署的离婚协议,有可能存在协商不公的情况发生。此时,若发生争议,需要向法院起诉,进行司法维权,可能会导致双方迟迟无法离婚。
另一方面,离婚协议也需要申报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没有进行备案申报,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或是缺乏监管,为双方日后的利益带来风险。
因此,夫妻双方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则。同时,还需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申报,确保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