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调解离婚协议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就离婚的各项问题达成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然后将协议书报经公证处公证,再到民政局备案,这样离婚就算正式完成了。但是,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此时可向法院申请调解。
其次,要求法院调解离婚协议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 调解书申请书;
2. 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明(包括本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明等);
3. 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关系存续证明或离婚证)。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然后被告方将获得传票,双方允许还可以自行前往法院进行调解。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调解时,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拟定离婚协议并提交至法院审核,如发现存在违法、不公等情况,法院将不予审核或核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在法院指定的调解员的帮助下协商,如果调解不成,需要进行多次调解,两次以上没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将会终止调解,转为诉讼处理。
总之,申请调解离婚协议需要经过程序化的流程,但是这样有利于婚姻问题能够得到规范化的处理,以期达到婚姻纠纷的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