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个人或单位侵占、挪用、非法占有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公共秩序和经济发展。对于挪用公款者,法律规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具体的刑罚则取决于实际情况和社会影响等多种因素。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在大于或等于五十万元但不足一千万元的,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可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挪用公款700万的案件属于较为严重的职务犯罪,应该被视为犯罪分子。
在实际刑事审判中,法院会结合被告人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和罪责认定,对其量刑进行综合考虑。例如,如果被告人存在自首或认罪态度良好等情节,可能会被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拥有多次挪用公款的前科或影响较为恶劣,可能会被从重处罚。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到挪用公款对社会、政府、单位和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总体来说,挪用公款者绝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其所受处罚应该恰当、严格且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