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意味着失去抚养权,只要孩子有一个父母愿意负责抚养,另一方仍然有权和孩子保持联系并参与抚养。在国家法律规定下,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监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需要解决,一方或双方可以提出书面或口头的要求,交由法院进行调解或者判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从孩子的最大利益出发进行判决,考虑到孩子的实际生活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出适当的抚养方式。
如果离婚后双方没有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在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有看望、探望和教育的权利,如果需要改变抚养方式,也可以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离婚并不意味着失去抚养权,双方在离婚后仍然有共同的抚养义务,应该为孩子的未来做出贡献。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需要理智、公正、合法地解决争端,保证孩子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