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它包含了双方离婚的各项事宜,例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并且是离婚证申请的必要材料之一。
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统一原则:协议一经订立,应该全面贯彻执行,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
2.公平原则:对于财产的分配、抚养子女等问题,应尽量以公平、合理、尽善尽美的方式予以解决。
3.合法原则: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合规。
4.自愿原则:协议的订立应该基于双方的自愿和自由,充分考虑到个人利益和婚姻解除后的未来需要。
在协议的具体内容方面,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阐述,例如:离婚原因、保管子女、财产分配、财产债务等。在确立财产分配方案时,可以先将夫妻共同财产清点清楚,再依据法律规定和夫妻双方的意愿,确定财产分配方式。此外,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也需有详细说明。协议需要经过双方签字、盖章,以示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离婚证可在当地婚姻登记处或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文件。除了以上材料,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办理离婚证最少需要两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在真正的离婚证下发之前,婚姻登记处或市场监管局均需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一般需要一至两工作日。
总之,起草离婚协议不仅需要详细说明夫妻离婚后各项事宜,还应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的。而在办理离婚证时,需要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并支付手续费。